跳到主要內容區

請本校領有公務帳號之教職員工完成教育部雲端電子郵件帳號註冊

依據教育處26481號公告辦理

1.依教育部之規定國中小教師及3~9年級以上學生皆需申請教育部校園雲端電子郵件信箱,請於本(103)年12月底前申請完畢。 
2.本項將列入校長會議檢討重點。
 
請尚未註冊帳號之同仁依據本公告附件說明操作註冊,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資訊組協助!
 
P.S:並請電腦課教師確實確認及輔導所任課班級之學生註冊帳號。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