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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訂「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114.03 發布;115.10.01 修訂)。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33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問答集業已公告於國教署網站「各類資料下載專區」,本次修訂Q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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