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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1月1日(星期日)帶學生參加第63屆全縣運動會─身心障礙國民運動競賽,相關工作人員補假時數核定

1.活動日期:104年11月1日(星期日)。
2.活動名稱:帶學生參加第63屆全縣運動會─身心障礙國民運動競賽。
3.活動文號:依據南投縣政府104年10月16日府教特字第1040210494號函辦理。
4.補假人員:吳婉君組長、張筱瑩師、楊智媚師等3人。
5.補假時數:依規核實補假1日。
6.補假申請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期辦理完畢並請依補假辦法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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