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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彰化縣政府重申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相關規定,詳如說明

主旨:有關彰化縣政府重申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相關規定,詳如說明,並請轉知有意介聘至該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4年4月14日府教特字第1040119843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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