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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務必於9月26日前提出申請,送交人事室彙整報府完成請款作業。

主旨:為辦理核發本縣學校教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請款作業,請貴校務必於103年9月30日前將領據及清冊免備文逕寄至本府教育處國教科陳佳渝小姐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9月2日府教國字第1030174166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函文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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