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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宣導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

每年有超過10,000人死於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篩檢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以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目前政府補助四大癌症篩檢之政策與範圍如下:

1.乳房X光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每2年1次。

2.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婦女,建議每3年1次。

3.糞便潛血檢查:50至未滿75歲民眾,每2年1次。

4.口腔黏膜檢查: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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