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5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44946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
| 三、 | 考試時間:109年8月8日(星期六)。 |
| 四、 | 報名方式:109年4月10日至109年5月8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
| 五、 | 請轉知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
| 六、 |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 七、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學校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臺灣景點地圖(含景點磁鐵,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9年6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09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
| 八、 | 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