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縣市教師經臺閩介聘至臺中市國小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

主旨:有關各縣市教師經臺閩介聘至臺中市國小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服務者,宜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4年4月28日中市教小字第1040029619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