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1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175833B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重視校園環境安全及防災教育宣導,藉由表彰參與計畫之績優學校,期透過大會師型態,進行經驗交流分享。
三、教育部訂於103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假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辦理旨揭活動,活動資訊詳如附件。
四、參與對象:
(一)參與「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學校。
(二)本縣防災教育輔導團成員。
(三)各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之教職員。
五、請 貴校准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為實踐健康環保生活,請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
七、本案聯絡人:
(一)教育部計畫推動辦公室:李佳穎小姐、吳靜怡小姐,電話05-5342601轉6415,電子郵件:disasterpo@gmail.com。
(二)教育部北區區域防災教育服務團:章之岱先生,電話:02-33662614轉23,電子郵件:102ndes@gmail.com。
(三)教育部中區區域防災教育服務團:林怡資小姐,電話:0926-104489,電子郵件:yitzu0830@gmail.com。
(四)教育部南區區域防災教育服務團:孫瀚祥先生,電話:07-5919750,電子郵件:hanssun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