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新制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場所工作指引」自112年4月30日起停止適用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51895號函併教育部112年4月17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38674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如附件)。